關於三軍儀隊-資格

(攝影/Ricardo Tsui

 

究竟在徵選上要具備何種條件,才能加入這支馳名中外的「榮譽部隊(Honor Guard)」呢?

 

 

以下是報考儀隊兵義務役役男需符合的外貌相關基準:

(一)年滿19歲至36歲。

(二)身高:176 至 200 公分(旗兵需為188公分以上)。

(三)體格指標值(BMI):19 至 28。

(四)紋身刺青、疤痕面積長寬未逾5公分者,且著短袖及短褲時不得顯露。

(五)無顏面傷殘(胎記、疤痕)、青蛙腿、扁平足、斷指等明顯因素。

(六)儀表端正、體格魁梧、精神飽滿。

 

思想品德方面也有相關規定:

(一) 思想純正無安全顧慮者。

(二) 未參加幫派或非法組織者。

(三) 平時生活正常,無不良嗜好者。

 

其他條件尚有:

(一)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無外國國籍。  

(二) 由中國大陸地區及香港、澳門地區來臺者,在臺灣須設籍滿20年以上(計算至當梯次入營日為止)

(三)未判處徒刑或未受感訓、強制戒治、觀察、勒戒、保安、保護等處分之宣告者。但符合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第83條之1第1項 規定或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者,不在此限。

 

至於想投考志願役士兵暨儲備士官者,除上述條件外,尚需符合以下徵選要點:

 

(一)經中校以上編階主官(管)考核推薦,年齡在32歲以下徵集入營服常備兵役或服替代
           役人員(服替代役人員係指於國家安全局、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或國防部所屬機關、部
           隊服勤者)。
(二)退伍或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,年齡在32歲以下之常備兵後備役、補充兵列管或替代
           役備役人員。
(三)年滿18歲至32歲,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男子。
(四)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。
(五)曾服志願士兵現役,因個人因素申請不適服現役,經國防部或各司令部依考評結果,核定直接轉服常備兵現役、解除召集或退伍未滿3年,一律不得報名(計算至當梯次入營日為止)。
(六)後備役人員,曾服志願士兵現役未滿7年(計算至當梯次入營日為止),離營最後一年考績、品德分項評鑑在甲等以上,且未一次遭記大過以上或累滿二大過以上。
(七)甄選報考時,考生未滿20歲者(出生日期計算至各梯次考詴當日),需檢具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。

 

志願役測驗項目如下 

(一) 社會青年:體能徒手跑步1600公尺,逢雨則改為俯地挺身)、口試身心評量智力測驗

(二) 在營常備兵:智力測驗成績需為90分(含)以上。

           體能鑑測項目:1分鐘扶耳屈膝仰臥起坐1分鐘單槓引體向上3000公尺徒手跑步。 

 

志願役服役時間

(一) 經專長訓練成績合格者,自核定服志願士兵之日起,服志願士兵現役4年志願士兵在營服役期滿,得依國防軍事需要及志願,以1至3年為1期

(二) 於服役期滿前6個月按相關規定申請自願繼續留營服役,經呈報人事權責單位核定後,自法定役期期滿翌日起留營繼續服役。自願留營者,得自晉任上等兵之日起,服現役最大年限10年